不莱梅华人基督教会-〈教会章程-实施〉
序
查经班发展成“不莱梅中文基督徒团契”后,一直实施〈团契团章〉,在2023年向政府注册成为教会,提交通过〈教会章程〉(31.05.2023)。
为合符〈教会章程〉,在2024年1月28日,于会友大会中通过修订〈团契团章〉成为〈教会章程-实施〉。
教会章程-实施一:教会名称及〈教会章程-实施〉
1.1 本教会名称为: Chinesische Christliche Gemeinde Bremen e.V. 简称 CCG Bremen e.V.
1.2 本教会中文名称为:不莱梅华人基督教会
1.3 教会章程-实施内容包括如下:
教会章程-实施一 :教会名称及教会章程-实施
教会章程-实施二 :教会之目标
教会章程-实施三 :教会信仰
教会章程-实施四 :教会、合作及隶属
教会章程-实施五 :教会会友资格
教会章程-实施六 :教会管理
教会章程-实施七 :教会执事会
教会章程-实施八 :会友大会
教会章程-实施九 :教会财务
教会章程-实施十 :〈教会章程〉及〈教会章程-实施〉修改
教会章程-实施十一:教会解散
教会章程-实施二:教会之目标
2.1 传扬耶稣基督的福音,给住在不莱梅及周围地区内之说华语的人。
2.2 供应教会的生活包括敬拜、教导、训练、牧养给来自不莱梅或过访说华语的人(不论宗派)。
2.3 与其他赞同本教会目标,信念的基督教会或团体合作。
2.4 在税法第51条(1)条,“税收优惠目的”订明本教会为无私的宗教活动,属于慈善团体,不追求经济目的。
教会章程-实施三:教会信仰
3.1 圣经 (新旧约全书)为神权威的话语。“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,于教训、督责、使人归正、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,17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,预备行各样的善事。”(提后3:1617)
3.2 根据《使徒信经》(The Apostles ’Creed)、《尼西亚信经》(The Nicene Creed or The Creed of Nicaea 325)及《亚他那修信经》(The Athanasian Creed),我们确信只有一位神,是永在三一真神 – 圣父、圣子、圣灵;
3.3 并以《使徒信经》作为信仰说明:
我信上帝,全能的父,创造天地的主。
我信耶稣基督,上帝的独生子,我们的主;因着圣灵成孕,从童女马利亚所生;在本丢彼拉多手下遇难,被钉在十字架上,死了,葬了;下到阴间;第三天从死里复活;后升天,坐在无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边;将来要从那里降临,审判活人、死人。
我信圣灵;一圣基督教会,圣徒相通;罪得赦免;肉身复活;并且永生。阿门。
教会章程-实施四:教会、合作及隶属
4.1 本教会是以上述的信仰为根基。
4.2 本教会是一个独立,无宗派的教会;不附属任何宗派或机构。
4.3 本教会与其他教会及福音机构保持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,在不违反信仰及不分宗派的原则下,彼此有美好的交通与配搭。